《数据安全法》正式施行
数据安全保护开启新征程
2020年9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(以下简称《数据安全法》)正式落地实施,这是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,意味着数据安全已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。《数据安全法》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,立足我国数据安全工作实际,在规范数据处理活动、强化数据安全保障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、健全数据治理体系等方面建立了系列制度,让数据安全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,对维护国家安全、数据安全、落实大数据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,为全球数据安全治理提出了中国方案、贡献了中国智慧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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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背景
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,没有数据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。当前,我国数据安全顶层制度设计加速推进。
      2015年《国家安全法》第25条明确提出“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、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”。
      作为网络安全综合性立法,2017年《网络安全法》将数据安全纳入网络安全范畴,基于网络安全保障目的为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的部分重要、核心制度奠定了基础。 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,没有数据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。当前,我国数据安全顶层制度设计加速推进。
      2015年《国家安全法》第25条明确提出“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、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”。
      作为网络安全综合性立法,2017年《网络安全法》将数据安全纳入网络安全范畴,基于网络安全保障目的为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的部分重要、核心制度奠定了基础。
      2018 年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纳入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。
      2019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继发布《数据安全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《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等多部《网络安全法》体系的下位配套文件,大力推进国家层面的数据治理规则构建和具体制度设计。
      2020年《民法典》明确个人信息、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等属于合法权益。执法实践层面,围绕个人信息非法采集和滥用、数据三性破坏等活动的数据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空前有力。地方层面围绕数据跨境、数据安全保障、数据开放、数据权等问题积极先试先行,典型如《天津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(暂行)》《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》《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《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》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》等。
      2020年7月3日,历时3年制定时间的《数据安全法(草案)》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备受关注。
立法过程
2018年10月草案研究起草
2020年7月-8月草案意见收集
2021年6月7日-10日第三次审议通过
2020年6月28日-30日初次审议
2021年4月26日第二次审议
2021年9月1日《数据安全法》施行
专家解读
倪光南 (中国工程院院士)
《数据安全法》的出台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将数据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的战略,并与《国家安全法》和《网络安全法》共同构成国家安全的基础性法律,形成国家整体安全观的三大基石。<查看更多>
沈昌祥 (中国工程院院士)
《数据安全法》的出台,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,有助于加强我国应对因数据引发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挑战,有助于全面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和发展利益。<查看更多>
李建华 (上海交通大学网络安全技术研究院院长)
《数据安全法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的法律空白得以有效填补,我国各行业的数据安全建设工作及监管工作将进入有法可循、有法可依的新时代。<查看更多>
姜   伟 (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网络安全研究所副所长)
制定和实施《数据安全法》,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、维护国家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。<查看更多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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